排烟风机常开
排烟风机通常设计为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启动,但根据具体建筑用途、消防系统设计和当地规范,其运行模式可能有所不同。以下是关于排烟风机“常开”模式的详细说明:

1. 常规设计原则
- 正常情况下:排烟风机通常处于待机状态(电源接通但未运行),由消防控制中心或烟感/温感探测器自动触发启动。
- 火灾时:当探测到烟雾或高温,或接收到手动报警信号时,风机自动启动,强制排出烟雾。

2. 需要“常开”的例外情况
- 特殊场所:如地下车库、化工车间、厨房等持续产生油烟/废气的区域,可能要求排烟风机24小时常开,作为日常通风与应急排烟的双重用途。
- 复合系统:部分建筑将排烟系统与日常通风系统合并(如双速风机),低速常开用于通风,高速切换用于消防排烟。
- 规范要求:某些地区规范可能要求特定场所(如避难层、隧道)的排烟风机持续运行。

3. 常开模式的注意事项
- 能耗与磨损:长期运行会增加电耗和机械损耗,需定期维护。
- 噪音控制:需评估对建筑使用者的影响。
- 联动逻辑:确保火灾时其他消防设备(如防火阀、挡烟垂壁)能正确联动。

4. 规范依据
- 国际范例:NFPA 92(美国)要求排烟系统在火灾时启动,但允许兼用通风。
- 中国规范:GB 51251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规定:
- 排烟风机应能手动/自动启动(第5.2.2条)。
- 合用系统需满足消防优先原则(第4.4.6条)。
- 需结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)等综合判断。

5. 设计建议
- 咨询消防部门:确认当地对特定建筑的强制性要求。
- 系统分设:若条件允许,建议独立设置日常通风与消防排烟系统。
- 智能控制:采用变频器或分时控制优化常开风机的运行效率。

总结
排烟风机是否常开取决于建筑功能、系统设计及当地法规。常规消防排烟风机无需常开,但特殊情况下可能通过合用系统实现常开功能,需确保符合消防规范并经过专项论证。